29日,《福建省郵政條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記者了解到,二審稿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的建議,增加了建立郵政快遞從業人員實名檔案、完善投訴澄清免責機制等關于加強行業監管的條款。
據了解,有常委會委員提出,法規應當加強行業監督管理,保障從業人員權益,平衡各方權利義務。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相關條款,一是規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以公眾滿意度、時限準時率和用戶申訴率為核心的服務質量評價,并向社會公布;二是加強從業人員管理,要求企業建立從業人員實名檔案,了解從業人員情況;三是強化從業人員權益保障,要求企業建立合理考核獎懲制度和投訴澄清免責機制;四是細化環保責任,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還有常委會委員提出,住宅小區配建智能信包箱符合發展方向和群眾用郵要求,但應當明確智能信包箱的公共屬性及其保障郵政普遍服務的功能。此外,傳統信報箱改造為智能信包箱的管理維護等方面情況比較復雜,應當為實踐探索留出空間。為此,草案修改稿一是增加運營新建住宅建筑工程設置的智能信包箱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屬于業主共有的規定;二是明確智能信包箱應當融合郵件、快件投遞接收功能,使用智能信包箱開展郵政普遍服務的,不得收取費用;三是鼓勵和支持傳統信報箱升級改造;四是規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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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