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內江市主城區道路交通擁堵,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降低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進一步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和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確保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內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結合內江實際,對內江主城區貨車限行區域進行調整,啟用互聯網電子通行碼申領,現具體通告如下:一、限行區域、限行時段、限行車輛類型(一)主要限行區域及時段(經開區)甜城大道(不含)―花園灘大橋(不含)―(東興區)國道321(不含)―雙橋路(不含)―東風路(不含)―沱江大橋(不含)―(市中區)環城路(不含)―雙洞路(不含)―(經開區)松山南路(不含)―甜城大道(不含)環形區域內所有道路,以及松山南路西向東方向,在每日07:00―22:00時段內*止輕微型、重中型貨車駛入。(二)特殊限行路段及時段1.24小時*行路段高新區紅橋街,市中區民族路(大同街至大洲路段)、人民路、天津街、中央路、北街、蛋市巷、大同街、箭道街、小東街、東壩街、大西街、三八街24小時*止重中型貨車駛入。2. 早晚高峰期*行路段(1)東興區漢安大道東段從學院路口至國道321路口段,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00至19:30)*止輕微型、重中型貨車駛入。(2)市中區環城路、雙洞路從環城路與交通路交叉口(牌樓壩路口)至雙洞路與甜城大道交叉口(腳盆田路口)段,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00至19:30)*止輕微型、重中型貨車駛入。(3)市中區石羊大道(不含)―南屏街(含)―南環路(含)―環城路(含)―騰飛路(含)―江寧街(含)―石羊大道(不含)區域內所有道路,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00至19:30)*止輕微型、重中型貨車駛入。(4)經開區甜城大道從甜城大道與漢安大道交叉口至甜城大道與松山南路交叉口段,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00至19:30)*止輕微型、重中型貨車駛入。二、通行碼申領程序(可互聯網申領)(一)輕微型貨車(藍牌)1.現場申領。經**可攜帶申請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交強險(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所屬車輛無需此項)、車輛左前右后照片到車輛登記地址所在轄區交警大隊申領輕微型貨車通行碼。2.互聯網申領。經**可通過交管12123APP城市貨車通行碼申領渠道按照提示要求上傳相關申請材料申領輕微型貨車電子通行碼。(二)重中型普通貨車(黃牌)1.現場申領。經**可攜帶企業申請書、委托書、經**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交強險(原件及復印件)、運輸合同(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車輛左前右后照片、安全責任承諾書到所需通行限行路段轄區交警大隊申領重中型普通貨車通行碼。2.互聯網申領。經**可通過企業注冊互聯網交通綜合應用平臺,按照提示要求上傳相關申請材料申領重中型普通貨車電子通行碼。(三)重中型工程貨車(黃牌,包括渣土車、攪拌車、作業車等)1.現場申領。經**可攜帶企業申請書(需明確行駛線路及時段)、委托書、經**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交強險(原件及復印件)、運輸合同(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車輛左前右后照片、車輛及駕駛人道路運輸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安全責任承諾書到所需通行限行路段轄區交警大隊申領重中型工程貨車通行碼。2.互聯網申領。經**可通過企業注冊互聯網交通綜合應用平臺,按照提示要求上傳相關申請材料申領渣土車、攪拌車電子通行碼。(四)可申請通行便捷車輛應急救援、環衛以及運輸生鮮、疫情防控物資等民生車輛可申請通行便捷。1.現場申領。經**可攜帶企業/個人申請書、委托書(個人所屬車輛無需此項)、經**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交強險(原件及復印件)、運輸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根據實際需求提供)、車輛左前右后照片到單位所在轄區交警大隊申領民生運輸車輛通行碼。2.互聯網申領。個人所屬車輛可通過交管12123APP城市貨車通行碼申領渠道按照提示要求上傳相關申請材料申領民生運輸車輛電子通行碼;企業所屬車輛可通過互聯網綜合應用平臺,按照提示要求上傳相關申請材料申領民生運輸車輛電子通行碼。三、通行碼管理規定(一)通行碼分為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碼(輕微型貨車)、渣土車通行碼(重中型渣土車)、混泥土攪拌車通行碼(重中型攪拌車)、普通貨車通行碼(重中型普通貨車)、民生運輸車輛通行碼。(二)通行碼分為臨時通行碼時效性1-3天,短期通行碼時效性3-15天,中長期通行碼時效性15天以上。(三)在提交通行碼申請材料后,符合申領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在1至3個工作日核發通行碼。(四)通行碼應當隨車攜帶(電子碼通過交管12123APP出示),便于公安交警路面檢查,車輛駕駛人應當配合公安交警查驗,服從公安交警的管理與指揮。(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該單位/個人通行碼辦理資質,并按照法律法規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1.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2.使用偽造、**、轉讓、租賃或借用的通行碼,或企業將通行證**、轉讓、租賃或借用給其他企業的;3.發生酒后駕駛、肇事逃逸、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同等以上責任的;4.有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六)存在車輛交通違法未處理、逾期未檢驗、逾期未**,駕駛人交通違法未處理等情況的不予辦理通行碼。(七)因企業變故、車輛變更等原因,不再從事相關運輸業務的,企業應當自行終止通行碼,不得繼續使用原有通行碼。(八)企業要加強對本單位已辦理通行碼的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對駕駛人開展交通安全培訓,定期清理交通違法突出的駕駛人。四、其他規定(一)調整情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內江主城區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事故以及貨車通行碼使用情況,對限行區域及申領程序進行調整,廣大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查詢內江城市貨車*限行管理規定和城市貨車通行碼申領規定。(二)處罰依據。請廣大貨車駕駛人嚴格遵守內江城市貨車*限行管理規定,公安交警部門將通過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路面執勤警力,對違反限行規定駛入限行區域的貨車進行取證、處罰。(三)實行日期。內江城市貨車*限行管理規定和城市貨車通行碼申領規定自2021年12月27日起施行。內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1年12月17日